绍学院工会[2005]18号
各分工会:
为做好2005年度特困教职工的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困教职工的补助对象
1、未达到绍兴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人均230元/月)。
2、因重大突发疾病或常年重病开支过大、影响正常生活的教职工。
3、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二、申请程序
对有困难教职工的补助,原则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点击校工会网站下载),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于元月六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各分工会在学校放假之前,应继续做好“送温暖”工作,深入困难教职工家庭走访慰问,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好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校 工 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