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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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3--200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2007年05月11日 08:26  点击:[]

    绍学院工会[2005] 19号
各分工会:
 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工会工作,校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6名
2、优秀工会工作者32名
二、评选范围和程序
1、评选范围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分工会、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校工会委员、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校女工委员、校青工委员、校工会社团组织负责人、分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以及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详见附表。
2、评选程序
各分工会对照条件(附后)做好工作总结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并于一月六日前将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自荐表(“主要事迹”栏字数在1000字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送校工会。校工会于一月十六日召开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在各自荐单位总结交流的基础上,按规定名额和条件合议评定。


附: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2、2003---2005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可复印)
3、2003---200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自荐表
4、2003---2005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



校 工 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抄报: 校党委、市教育工会



附件1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和院(系、部门)中心工作,努力发挥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拓进取,创新求实,成效显著。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2005] 22号、绍学院发[2005] 89号文件精神,二级教代会定期召开,且制度化、规范化,教代会职权得到较好落实,在推进院务公开、民主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坚持以师德为核心,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在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方面形式多样,富有创新,得到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群众的称赞。
4、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本单位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作出贡献,成绩明显。
5、工会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有书面材料交校工会办公室。


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工作热情高,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主动关心群众生活,积极为群众送温暖办实事,成为群众的知心朋友。
2、组织能力强,组织或带领工会会员积极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新意。
3、参政意识强,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支持、配合校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认真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附件4
2003---2005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
部 门 推荐人数
经管学院分工会 1
数理信息院分工会 2
工学院分工会 2
法学院分工会 1
外语学院分工会 2
人文学院分工会 1
美术学院分工会 1
体育学院分工会 1
化学化工学院分工会 1
音乐学院分工会 1
生物系分工会 1
教育系分工会 1
成教分院分工会 1
元培学院分工会 1
医学院分工会 2
上虞分院工会 2
教务处分工会 1
后勤集团分工会 2
图书馆分工会 1
机关分工会 2
协会、经审委等 5
总 计 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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