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法学院分工会举行2011年度校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B类)观摩课。
公共管理学科姚轶蓝老师的《社会工作导论》和法学学科陈冬春老师的《法理学》两门课程为我校2011年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B类项目)。两位课程负责人分别进行现场授课,学校督导和全院专任教师参加听课。
现场授课结束后,召开了反馈评议会。反馈会上,两位教师分别介绍了课程教学改革的内容,杨国辉和黄建琪两位老师进行了点评。校督导甘宗郊教授充分肯定我院此次活动,认为此举有利于加强教师间的交流和学习,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法学院教学主管领导章越松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要重点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应用能力,做到教师传授、指导与学生自学、自训相结合,合理优化教学方法,在多元化评价过程中突出能力评价,抓住 “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等课程教学四要素进行改革,实现教与学的观念、方法转变。
此次活动,同时也是2011学年0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学院分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