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分工会建设,不断提高分工会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增加工会的活力,根据《浙江省高校“教工小家”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精神(浙教工[2006]16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本校分工会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建“家”活动的目的、意义
开展建“家”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总体水平的有效形式,也是充分发挥分工会组织在院(系)、部门改革、建设、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有效途径。开展建“家”活动,对于协调劳动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建“家”工作,充分认识建“家”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建“家”就是建院(系),建“家”就是建教职工队伍,建“家”就是建和谐的共识。
二、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和“三育人”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2、贯彻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积极发挥工会、教代会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健全和完善教代会制度,促进院(系)、部门的民主政治建设。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反映教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和解难事。
4、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工会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搞好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 努力促进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形成一支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
6、建有“教工小家”活动室,有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活动安排,努力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考核评比办法与步骤
1、自查自评。各申报单位对照《绍兴文理学院分工会创建“教工小家“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向校工会提交1500字左右的建设“教工小家”活动的书面材料。
2、考核评比。校工会组织申报单位进行汇报交流。评出“合格教工小家”,在此基础上,评出一定比例的“先进教工小家”。
3、时间安排。“教工小家”建设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首次考评时间定在2008年1月上旬。
四、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合格教工小家”、“先进教工小家”的分工会,由校工会予以挂牌、表彰奖励。
建设“教工小家”是基层工会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各分工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争取教职工群众的积极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建“家”活动,把基层工会建成教职工信赖的“教工小家”。
绍兴文理学院工会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