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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绍兴文理学院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

2021年05月07日 15:11  点击:[]

各分工会: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关精神,现将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提案内容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本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涉及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反映较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不属于本校职权和范围的问题。

2.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3.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4.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权范围能解决的问题。

5.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二、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需填写提案类别,也可提出承办单位的意向。

(二)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三)提案须有1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议。提案征集表一式两份,每个提案人(包括附议人)都必须在书面的提案征集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三、提交要求

本次教代会提案截止日期为5月8日。提案一律进入学校工会网站教代会专栏提案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绍兴文理学院七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提案征集表由各分工会收集整理后于5月12日前送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四、提案评奖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所收到的提案进行评奖,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提案奖”,并给予奖励。

校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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