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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2019年03月06日 00:00  点击:[]

各分工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要途径。

校七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9年4月上旬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关精神,现将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时间

2019年3月6日至 2019年 3月25日。

二、提案征集的内容

(一)关于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拓宽学校办学路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二)围绕学校“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和更名设置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关于学校校园改造扩建和校园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四)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五)关于学校行政管理,校风、教风、学风与文化建设,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六)关于教职工合理诉求与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凡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或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或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权范围能解决的问题;或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均不列入提案范围。

三、提案征集工作的要求

(一)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代表,每件提案须有3位及以上的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代表可以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全局性工作提出建议,也可以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意见。

(三)提案内容要简明具体、实事求是,不仅要提出问题,包括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

(四)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符合学校实际,要有利于学校发展与稳定,要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五)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提案一律进入学校工会网站教代会专栏提案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提案代表姓名和附议代表姓名必须亲笔签名。各分工会对本单位的提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提案表于2019年3月25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六)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立案和处理建议。

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确保提案质量。学校将视提案征集情况组织优秀提案和优秀组织奖评选。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教代会提案系统操作说明

校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绍兴文理学院教代会提案系统操作说明

一、进入双代会网页http://121.192.20.169:8080/,点击右上方“我要提案”,进入用户登录页面。用户名统一为本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登陆后请务必修改密码。元培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非在编的代表用户名统一为本人姓名,初始密码“123456”。

二、进入提案系统页面后,请选择左边列表中的“我要提案”,进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提交”键,在显示“提案成功提交”后返回列表进行打印。提案征集表打印下载,由本人签名后交予校工会。

三、经七届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立案后,提案人均可进入系统查看是否立案,结果显示为:已立案、未立案、列为建议。

四、在规定时间内承办部门给予答复反馈后,提案人进入系统查看提案答复内容,对承办落实情况作出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并提交。

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工会办公室:88341826。

上一条: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批复
下一条: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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