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要途径。
校七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9年4月上旬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关精神,现将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拓宽学校办学路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二)围绕学校“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和更名设置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关于学校校园改造扩建和校园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四)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五)关于学校行政管理,校风、教风、学风与文化建设,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六)关于教职工合理诉求与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凡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或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或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权范围能解决的问题;或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均不列入提案范围。
(一)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代表,每件提案须有3位及以上的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代表可以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全局性工作提出建议,也可以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意见。
(三)提案内容要简明具体、实事求是,不仅要提出问题,包括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
(四)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符合学校实际,要有利于学校发展与稳定,要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五)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提案一律进入学校工会网站教代会专栏提案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提案代表姓名和附议代表姓名必须亲笔签名。各分工会对本单位的提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提案表于2019年3月25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六)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立案和处理建议。
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确保提案质量。学校将视提案征集情况组织优秀提案和优秀组织奖评选。
一、进入双代会网页http://121.192.20.169:8080/,点击右上方“我要提案”,进入用户登录页面。用户名统一为本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登陆后请务必修改密码。元培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非在编的代表用户名统一为本人姓名,初始密码“123456”。
二、进入提案系统页面后,请选择左边列表中的“我要提案”,进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提交”键,在显示“提案成功提交”后返回列表进行打印。提案征集表打印下载,由本人签名后交予校工会。
三、经七届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立案后,提案人均可进入系统查看是否立案,结果显示为:已立案、未立案、列为建议。
四、在规定时间内承办部门给予答复反馈后,提案人进入系统查看提案答复内容,对承办落实情况作出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并提交。
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工会办公室:8834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