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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批复

2019年03月06日 00:00  点击:[]

绍学院党委〔2019〕8号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关于同意召开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批复

校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第七届工会委员会:

你们《绍兴文理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请示

》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于2019年4月9日、10日召开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同意你们提出的有关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筹备工作安排。

党委要求,“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双代会”代表认真参加会议。“双代会”代表要以对学校改革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建言献策,为高质量地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把本次大会开成一个凝心聚力、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的大会。

专此批复。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请示》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

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请示

绍学院工会〔2019〕2 号

校党委: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讨论,建议在2019年4月上旬召开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修德求真,追求卓越,为更名设置绍兴大学和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学校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学校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七)其它需要提请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

三、大会召开日期

2019年4月9日及10日下午。

四、大会主席团产生

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由校工会提出,由正式代表中的学校党、政、工有关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经与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秘书长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确定。

五、关于代表名额的增补

由于附属医院新成立,参加学校第七届“双代会”附属医院代表需重新选举产生,根据附属医院的实际情况,代表名额为65 名,正式代表中专任教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1/3。

六、关于建立“双代会”筹备工作机构

为保证七届三次“双代会”顺利召开,建议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沈赤、宣绍龙、陈均土、陈林刚、孙仕龙、高丽娟、陈洁敏、孙荷琴等人员组成,沈赤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组、提案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宣传组、秘书组及会务组等七个工作组,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高丽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宣绍龙同志任组织组组长、孙仕龙同志任提案工作组组长,陈林刚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陈均土同志任宣传组组长,孙荷琴同志任秘书组组长,陈洁敏同志任会务组组长。

当否,请批复。

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发:各分党委、党总支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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