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协会组织机构
会 长:赵伟强(电话:2316 669766)
理 事:陶志红、刘骏、石武强、陈永莉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登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登山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教职工登山活动以教职工锻炼身体,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培养集体主义精神为目的,主要是登低山、浅山,不涉及登深山、远山。
第三条 活动要以安全为前提,避免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会员条件
1.绍兴文理学院全体工会会员。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遵从协会的规章制度。
4.身体状况良好,适合登山运动。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登山活动。
2.会员有权交流登山经验,发表自己的登山感受。
3.会员有权向协会会长提出登山活动建议。
4.会员有评选优秀会员的资格。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按时缴纳年费(50元/年·人),服从协会的统一安排。
2.完成好协会分配的任务。
3.具有团体协作精神。
4.遵守时间不迟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协会为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若干人。
第八条 理事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登山活动、管理经费开支、负责会员管理等。
第九条 为了活动方便,协会设立若干会员小组。
第四章 活动原则
第十条 协会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 。
第十一条 协会为登山活动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门票等,活动期间其它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 除登山活动,协会还将组织会员召开登山座谈会,编印交流刊物。
第十三条 每年组织登山活动至少两次以上。
第五章 经费来源
第十四条 校工会资助。
第十五条 会员会费。
第十六条 联系有关部门赞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登近山,费用由协会经费中支付,登远山以自费为主,协会给予少量资助。
第十八条 登山活动原则上不许带家属。
第十九条 会员连续二次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按时缴纳会费,则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协会。
校教职工登山协会
2010
年工作计划
2010年是绍兴市建城2500周年,也是我校群众体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校教职工登山协会积极发挥协会 组织协调作用,在校工会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登山活动,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欢迎。今年,通过征求广大会员意见并经协会理事讨论,决定开展 以下活动:
1.继续组队参加“迎建城2500周年”绍兴市万人登山活动暨绍兴市区千人登会稽山活动。
2.4月下旬-5月中旬组织一次全体会员参加的登山活动(地点未定)
3.5月下旬组织一次协会理事调研考察活动。
4.下半年十月份组织一次登绍兴县月华山活动(位于稽东镇内,海拔500多米)。
5.不定期组织登府山、塔山活动。
6. 组织骨干会员参加绍兴市的有关登山活动。
校教工登山协会
2009
年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校教职工登山协会积极发挥协会组织协调作用,在校工会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登山活动,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欢迎。 2009年必将是我校各方面精彩纷呈的一年,登山协会以锻炼身体、凝聚人心、丰富活动为宗旨,在征求广大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协会理事讨论,决定开展以下 活动:
1.3-4月组织一次全体会员参加的“迎百年校庆、展文理风采”的春季登山活动,地点初步定在绍兴县月华山(位于稽东镇内,海拔500多米)。
2.适时组织协会理事进行增补和改选以及工作调整;
3.5月中下旬组织一次协会理事调研考察活动;
4.下半年十月份组织一次“庆祖国60周年华诞、为学校发展而健身”的登山活动,活动地点另定;
5.不定期组织登府山、塔山活动。
6.及时组织全体会员参加学校、绍兴市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绍兴文理学院登山协会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