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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绍兴文理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请示

2022年04月24日 14:19  点击:[]

校党委:

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 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部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请示召开学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员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深化改革,攻坚克难,为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以更加优异的建设成果献礼建党100周年。

二、会议主题

强化卓越导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推动一流学科创新发展,进一步构建人才高地。抓好校园民生,深化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进一步齐心协力聚焦学校更绍兴大学,开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三、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学校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学校八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学校第七届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绍兴文理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草案)

(六)审议学校第七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七)选举产生绍兴文理学院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第八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八)其它需要提请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召开时间

大会召开日期建议在2021年6月中下旬。

五、会议组织形式

“双代会”的组织形式仍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大会代表身份合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合一,即代表合一、机构合一的组织形式,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福利工作委员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下设女教职工委员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以上六个专门委员会由校工会提出建议人选,经校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举手表决产生。

六、会议组织工作

1.代表名额分配

(1)正式代表: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本着代表的构成既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要体现以教学一线为主的原则,代表名额按其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附属医院代表名额为50名,考虑到组织人事变动的可能性,可安排机动代表名额3名,按此计算,第八届“双代会”正式代表305+3名,约占学校工会会员总数的8.7%,正式代表中专任教师代表一般不少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1/3。

(2)其他代表:大会将邀请部分非正式代表作为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与会,与会人员由大会筹委会邀请。其中特邀代表一般是原学校主要领导、近三年退下来的校领导近三年退休的原学校领导、校工会主席及离退休教师代表;列席代表一般为非正式代表的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校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市级及以上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校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二级分工会主席

2.代表的产生

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单位“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具体按《绍兴文理学院第八届“双代会”筹委会关于做好校第八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3.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选出后,由校工会根据选举单位规模等综合情况,提出组团建议方案,经大会筹委会批准后确定。代表团正、副团长由各代表团推选,经校党委审核同意后确定。

4.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提出,一般由正式代表中的学校党、政、工有关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经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核,提交大会预备会议举手表决通过后确定。

5.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产生

(1)名额:第八届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由21人组成;第八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

(2)组织架构:第八届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兼挂职副主席1名,由新一届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暨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新一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主席是否由校领导兼任请党委组织部调研后提出建议意见)

(3)候选人的产生:根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的原则,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经两上两下后分别产生第八届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第八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建议名单,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建议名单经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确定第八届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24名,第八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4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报请校党委和市总工会批准,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递交大会选举

(4)选举办法:第八届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第八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均实行差额选举,由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产生。  

七、建立“双代会”筹备工作机构

为保证八届一次“双代会”顺利召开,建议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筹委会由沈赤、宣绍龙、梁瑜、孙仕龙、陈林刚、魏佩敏、高丽娟、杨慧瑛、陈洁敏等人员组成。筹委会下设办公室、提案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组、宣传组、秘书组及会务组等六个工作组,由沈赤同志任筹委会主任,魏佩敏同志任筹委会办公室主任,孙仕龙同志任提案工作组组长,陈林刚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宣绍龙同志任组织组组长,梁瑜同志任宣传组组长,杨慧瑛同志任秘书组组长,陈洁敏同志任会务组组长。

 

 

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代表团正副团长、代表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同意医学院分工会第七届委员会换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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