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工会[2019]
绍兴文理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暨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
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请示
校党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部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议召开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修德求真,追求卓越,为更名设置绍兴大学和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19年度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学校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学校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六)其它需要提请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
三、大会召开日期
大会召开日期:待定。
四、大会主席团产生
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由校工会提出,由正式代表中的学校党、政、工有关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经与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秘书长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确定。
五、关于建立“双代会”筹备工作机构
为保证七届四次“双代会”顺利召开,建议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沈赤、宣绍龙、陈均土、陈林刚、孙仕龙、高丽娟、陈洁敏、杨慧瑛等人员组成,沈赤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组、提案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宣传组、秘书组及会务组等七个工作组,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高丽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宣绍龙同志任组织组组长、孙仕龙同志任提案工作组组长,陈林刚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陈均土同志任宣传组组长,杨慧瑛同志任秘书组组长,陈洁敏同志任会务组组长。
当否,请批复。
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