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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21日 16:06 校工会 点击:[]

 

绍学院工会〔201710  

各分工会:

经学校党委批准,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84月中下旬召开。为做好新一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绍学院党委〔201734号文件的规定, 现就做好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代表资格及名额分配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身二任,即既是教职工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简称“双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代表分配名额以分工会为单位下达。本着代表的构成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体现以教学一线为主的原则,代表名额数占本单位会员总数的比例,二级学院为15%其他单位12%,附属医院为55(各分工会代表名额分配数详见附件)

(三)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工会所在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列为代表候选人;

(四)校党政领导和校工会专职干部的代表由大会筹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并经所在分工会选举产生。

二、代表的条件

“双代会”代表应是本校在职工会会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关心学校改革发展,热心工会、教代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教学、科研、管理能力;

(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四)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

三、代表的结构

为保证“双代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人员为主的特征,又兼顾到各方面人员,代表的构成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教师、干部、职工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专任教师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并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

(二)各类职称、职务代表相结合的原则。每一类职称的教职工应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三)老中青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老中青教职工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

(四)男女代表比例适当的原则。代表中一般要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女教职工代表。

四、代表选举程序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同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分工会组织实施。

(一)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正式代表数,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10人及以下,差额1名;20人及以下,差额2名;20人以上根据差额不低于10%类推。

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名额分配到工会小组,由工会小组组织推荐,最后由选举单位党、政、工负责人联席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

2.选举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

(二)代表的选举

1.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本单位在职工会会员数的2/3或二级教代会代表的3/4方可进行选举。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进行投票者,经所在分工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代为投票。每一位工会会员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2人;

2.选举工作设监票人和计票人若干,由不是代表候选人的教职工担任。计票人和监票人均需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3.投票人必须按规定的符号和要求填写选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为无效票;

4.候选人的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50%以上方能当选。若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50%以上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应按得票高低取足应选名额。当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若获得应到会人数50%以上同意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根据得票多少,按所缺名额多一名的原则,进行补选;

5.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统计,由计票人、监票人签字后,经同级党委(党总支)领导确认,由分工会负责人公布选举结果,并填写《关于选举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结果的报告》、《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汇总表》,连同选举的原始材料(候选人名单、选票等)、《代表情况汇总表》报送筹委会办公室(校工会),提请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予以发文确认;

7.在选举过程中,发生本规则以外的情况,由同级党委(党总支)领导召集分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有关决定意见。

五、“两委”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及建议推荐人选的产生

(一)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熟悉教代会和工会及相关工作的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3
.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一般规律。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心公益事业,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建议人选的产生办法:

根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的原则,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双代会”正式代表范围内推荐“两委”建议人选,其中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本单位建议人选可推荐2名(其中一线教师至少1名),外单位推荐1-2名,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推荐1名,推荐结果报大会筹委会办公室,由大会筹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形成“两委”第一轮推荐建议名单送各分工会,各分工会可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或召开会员座谈会,对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进行讨论并征求意见后,确定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23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4,由大会筹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形成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建议名单经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讨论,确定第七届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23名,第七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4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报请校党委和市总工会批准,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递交大会选举。

六、时间安排

11 20 - 12 月8 :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各分工会召开会议选举代表,并将选举结果报校七届一次“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校工会)。

12 12 - 12 月30

(一)确定“两委”第一轮候选人建议人选。各分工会召开会议推荐产生“两委”第一轮建议名单,并由分工会分别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绍兴文理学院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后报第七届“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

(二)确定“两委”第二轮候选人建议人选。各分工会召开会议推荐产生“两委”第二轮建议名单,并由分工会分别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绍兴文理学院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后报七届一次“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及“两委”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分工会应切实履行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双代会”代表情况汇总表》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6:《绍兴文理学院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7:《关于学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结果的报告(模本)》

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一次“双代会”筹委会

2017 1120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工会

会员

人数

代表

比例15%

代表数

女代表数一般不少于

带指标

代表数

1

人文学院

41+1

15%

6+1

2

1(邱卫东)

2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50+1

15%

8+1

2

1(沈  赤)

3

外国语学院

80

15%

12

6

4

数理信息学院

99+1

15%

15+1

4

1(华小洋)

5

生命科学学院

53

15%

8

2

6

化学化工学院

85

15%

13

4

7

机械与电气

工程学院

93

15%

14

4

8

土木工程学院

76+1

15%

11+1

3

1(汪俊昌)

9

纺织服装学院

54

15%

8

3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68+1

15%

10+1

3

1(杜时贵)

11

医学院

84+1

15%

13+1

4

1(寿永明)

12

音乐学院

43

15%

6

2

13

美术学院

48

15%

7

2

14

兰亭书法艺术

学院

26+1

15%

4+1

1

1(杨大明)

15

体育学院

41

15%

6

2

16

教育学院

42

15%

6

2

17

上虞分院

111+1

15%

17+1

6

1(王建力)

18

元培学院

345+1

15%

52+1

17

1(唐和祥)

19

继续教育学院

11

15%

2

/

20

图书馆

44

12%

5

1

21

附属医院

613

/

55

26

22

 

338-9

12%

39+2

13

2(校专职工会干部)

合计

2445

/

328

109


附件2

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双代会”代表情况汇总表

(按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 务

联系电话

分党委(党总支)(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3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分党委(党总支)(盖章)_____________

                                                     


附件4

绍兴文理学院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分党委(党总支)(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5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序号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序号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1

13

2

14

3

15

4

16

5

17

6

18

7

19

8

20

9

21

10

22

11

23

12

24

 

分党委(党总支)(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6

绍兴文理学院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所属学院(部门)

姓 名

分党委(党总支)(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附件7

关于学校七届一次“双代会”代表结果的报告(模本)

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一次“双代会”筹委会: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七届一次“双代会”筹委会关于做好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分工会分组讨论,后经党、政、工联席会议商议确定×名候选人,并于2017年××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选举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分工会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等×位同志当选为××分工会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

特此报告。

附件: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汇总表

 

××分工会(盖章)

2017年×月×日  

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汇总表

选举应到工会成员×名,实到工会成员×名。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选举有效。

候选人同意票数如下:(按姓氏笔为序)

序号

候选人姓名

同意票数

序号

候选人姓名

同意票数

1

×××

×

5

2

6

3

7

4

8

××分工会(盖章)

2017年×月×日

上一条:关于划拨分工会2017年活动经费切块额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同意体育学院“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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