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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教工美术协会组织机构及章程

2018年09月18日 14:33  点击:[]

 长:陈清  

长: 刘灵娟  

   事: 阮谢永 叶晓燕 章 清 肖养蕊 吴艳玲  

                郭 燕 刘利红

 

 

 

第一条协会名称:美术协会  

第二条 美术协会是绍兴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工会团体。

第三条 美术协会接受学校工会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美术协会宗旨是: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高职工文化艺术修养,丰富和美化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五条 美术协会不定期组织会员开展学习、看展、采风,开展的课程可以包括传统中国画、素描、色彩、简笔画、剪纸、泥塑、美术手工等。

第六条申请加入美术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协会章程;

2、有主动加入协会的意愿;

3、美术爱好者

第七条 美术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如果一年以上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美术协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协会的决议,交纳会费;

2、认真学习,提高自己的美术技能,修身养性,培养崇高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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