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协会组织机构
会 长:张建龙
常务副会长:汤访评
秘书长:陶志红
理 事:袁秀凤 宋雄伟
花卉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花卉协会以生命科学学院为依托,为提高教职工的生活情趣,增强教职工的健康及环保意识,增进教职工的花卉知识和花卉栽培的经验交流,丰富教职工工作之余的文化生活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隶属于绍兴文理学院工会,在生命科学学院指导下,在学校制度规范内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和活动内容:以“提高教职工的花卉知识,增进花卉栽培经验,提高教职工生活情趣,丰富业余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宗旨。主要活动为各种花卉种植、日常管理、养护知识的培训;组织花卉展览、参观和校园内花草日常管理、养护的现场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属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赞成本会章程,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爱好花卉种植、培育。
第六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协会理事会讨论审核通过。
第七条 会员有对本会工作或领导成员、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展览和交流等活动的权利;有自愿退出本会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完成协会交给力所能及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在每学年开始后第一个月,本协会集体纳新一次,其他时间的纳新工作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章 组织及管理
第十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
第十一条 理事会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召集全体会员大会,组织开展协会各项活动,负责管理协会经费。
第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召集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 协会活动经费由学校工会划拨、会员会费、协会自筹四块组成。
第十四条 本会经济实行民主管理,重大开支由理事会研究决定,秘书长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章 活动的内容和范围
第十五条 花卉协会的活动内容主要以各种花卉种植、日常管理、养护知识的培训;组织花卉展览、参观和校园内花草日常管理、养护的现场指导。并由生命科学学院的老师为专业指导老师。
第十六条 协会活动的范围主要是学习、培训,参观,经验交流、对学校花卉的种植、培育、日常管理和各种花卉进行养护提出合理化建议;利用节假日及课余时间在校园内进行花草树木的维护和开展一些公益性活动,也可利用节假日搞一些社区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1年4月21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校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花卉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