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并重点做到:
1.认真落实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不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幅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3.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4.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
5.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设立“小金库”和帐外资金。
7.讲求学术道德,反对学术腐败,树立严谨求是的学风。
8.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类活动。
9.自觉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承诺人:黄月法
200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