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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林慧莲教师获首届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9-09-23    点击次数:
  日前,浙江省教育工会表彰了一批师德高尚的先进个人,我校教育学院院长林慧莲教授被授予首届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浙江省教育工会在表彰文件中要求,全省广大教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省师德标兵和省师德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以身立教,率先垂范,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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