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校第五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宣绍龙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提案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二是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分类整理、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三是将立案的提案送学校相关领导签批并转有关职能部门承办;将未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四是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按期答复办理提案;五是评选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提案奖”等;六是定期向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教代会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会议通报了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与处理情况,讨论落实了79份提案的主办和会办部门。五届一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表89份。经审核,确定79份提案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10份因不符合立案条件,作为建议处理。79份提案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有关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等方面,共9件,占总数的11.4%;二是有关加强教学管理,加强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等方面,共13件,占总数的16.5%;三是有关加强学科建设,完善教学、科研有关政策等方面,共5件,占总数的6.2%;四是有关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共15件,占总数的19.0%;五是有关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提高职工收入等方面,共13件,占总数的16.5%;六是有关加强二级管理、加强学生管理、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共15件,占总数的19.0%;七是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共9件,占总数的11.4%。会议要求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要本着对代表和教职工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使代表的提案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待。
会议还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及时做好提案的处理与落实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