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精心周密的筹备,11月28日下午,绍兴文理学院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铁城科教馆隆重开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审议《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审议稿)、《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审议稿),审议并通过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全体主席团成员、秘书长以及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出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由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大会筹委会主任邱卫东主持。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邱卫东书记介绍了大会召开的背景。他指出,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多次研讨,倾听教职工意见建议,形成了《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审议稿)、《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审议稿)。根据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经学校党委会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大会,由大会表决《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审议稿)、《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审议稿)。“各位代表的讨论、审议质量将直接影响方案的质量与实施”,邱卫东书记强调,代表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
人事处负责人从我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背景、主要原则、绩效工资改革后工资收入的构成情况、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与老分配方案的主要区别、绩效工资改革后工资收入变化情况等几个方面,作《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审议稿)的详细说明;从2013年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出台的背景、2013校内岗位聘任方案与2010校内岗位聘任方案的主要区别等方面,作《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审议稿)的详细说明。
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293人,列席代表26人,大会为期四天。在接下来的时间内,代表们将分组讨论、审议并最终投票表决《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审议稿)、《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审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