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葛建荣及法医临床鉴定专家葛志强应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前往该法院出庭。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底委托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马鞍山市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鉴定。因这是去年接到的少数省外案件之一,且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表示此次鉴定系慕名而来,因此中心对此案非常重视。葛建荣主任在研究案情后,亲自召集三方(花山区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到场,会同葛志强教授等鉴定人对该案举行听证会,并做了相关检查,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不料,被告虽然亲历了鉴定过程,但仍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并向法院申请,要求相关鉴定人出庭。接到出庭通知书后,葛建荣主任认为此次系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首次到省外出庭,一定要认真对待,决定由葛主任亲自带队。在法庭上,被告方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医临床鉴定及医学方面的专业问题,葛志强教授作为第一鉴定人耐心地对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解答。最终,被告方表示心服口服,法庭宣告择日宣判。
至此,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不仅在浙江省内享有越来越好的名声,而且在省外也开始打响“绍兴品牌”,为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走向全国,争取成为“全国性知名鉴定机构”迈出了有力的步伐。(医学院分工会 司法鉴定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