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营造健康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第二条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是在校工会的直接领导下,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受校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宪法、法律以及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在校内开展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趣味性等形式多样的足球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陶冶情操、 增强体质。
第二章 协会成员
第四条 参加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的条件
(一)本校热爱足球运动教职工。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高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承认《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四)履行足球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五条 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监督协会资金使用情况。
(四)向协会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教职工足球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足球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按时交纳会费。会费:50元/人•年
第三章 机构、活动、管理和经费
第七条 组织机构
(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组织机构,也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
(二)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八条 活动
(一)做好全校教职工足球运动的普及工作,通过训练、比赛等各种形式,发动全校教职工广泛参与足球活动,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推进足球运动在我校的广泛开展。
(二)在普及的基础上做好提高工作,大力加强我校教职工足球队的建设,不断充实新生力量,按照章程规定的时间定期训练,通过比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并加强与兄弟高校的交流。
第九条 管理
(一)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受校工会统一管理和协调。
(二)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各项决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协会球队每周安排一次训练,每月安排一次比赛,球队会员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理事会说明原因。
(四)协会每年组织一次三人或五人制足球比赛,全体会员均可报名参加。
第十条 经费
(一)经费来源:由会员缴纳的会费、学校拨给的活动经费、外
界赞助等组成。
(二)协会经费由理事会负责统一管理。
(三)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公布一次,接受会员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协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校工会批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于教职工足球协会成立开始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教职工足球协会理事会。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理事会委员名单
主 席:汪晓华
委 员: 刘 伟、计东亚、禹卫乔、陶亦伟、徐 荣
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工作计划
(2006年上半年)
序号 时间 地点 活动名称 参加者
1 4月26日 校工会活动室 教工足球协会成立大会 校领导,工会领导,协会全体成员
2 4月26日 河东田径场 协会内部友谊赛 协会会员
3 4月26日 对竹楼 会餐 校领导,工会领导,协会全体成员
4 5月6日 南山足球场 教工足球队队员选拔 协会会员
5 5月13日 南山足球场 对外友谊赛(对手待定) 教工足球队队员
6 5月20日 浙江师范大学 访问比赛 教工足球队队员
7 5月27日 南山足球场 训练及内部教学比赛 协会会员
8 6月3日 南山足球场 训练及内部教学比赛 协会会员
9 6月17日 南山足球场 对外友谊赛(对手待定) 教工足球队队员
10 6月24日 南山足球场 训练及内部教学比赛 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