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方面
1.购房提取:①缴存职工、配偶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可提取2次购房提取;②未提足的,可家庭互助,即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③可申请支付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首付款。
2.还贷提取:①职工及配偶在个贷还贷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还贷提取,或申请按月转账(或对冲<对纯公积金贷款>)。②未提足的,可家庭互助,即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③有多套住房贷款的,允许同时办理2套住房的还贷提取。
3.租房提取:①职工及配偶无自住住房的(以区、县<市>不动产中心查询结果为准),可办理租房提取;②24000元/年·人的标准内,允许按年、按季、按月提取,线上最多可提12次;③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未满45周岁)允许线下按实(指实际租金)、按缴(指近12个月缴存额)提取。
4.购房税费提取:①缴存职工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产生的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可办理税费提取;②可凭家庭名下自住住房的税费发票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且缴存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的金额不超过税费总额。
5.物业费提取:①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全市范围内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每年可办理1次物业费提取;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套自住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费,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户;③缴存职工及配偶仅限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
6.加装电梯提取:①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国有土地4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实施加装(或更新)电梯,可自加装(或更新)电梯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办理1次加装电梯;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支付的费用,且不超过自加装电梯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
7.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提取:①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申请提取公积金;②在医疗期间,允许多次提取,但每个自然年度最多不超过4次;医疗结束或遭遇突发事件后1年内,只可提取1次;③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或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救济费用。
8.其他提取事项:①离休、退休提取;②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六个月提取;③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提取;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⑤出境定居提取;⑥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⑦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等。
二、贷款方面
1.单职工最高可贷80万、双职工最高可贷130万,符合条件的可上浮,最高可分别上浮至120万元、195万元。
2.下面6种情况,贷款额度还可上浮:
①二孩、三孩家庭,允许分别上浮30%、50%;
②新市民(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5年)、青年人(未满45周岁)首套首次的,允许上浮30%;
③新就业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未满3年)首套首次的,允许上浮30%;
④军人家庭(仅限军人本人及配偶)的,允许上浮20%,若服役期间曾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允许上浮30%;
⑤装配式建筑,允许上浮20%;
⑥“好房子”试点项目,允许上浮20%。
3.三类人员贷款可享受利息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困难家庭购买首套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给予前三个自然年度内贷款利息10%-30%补贴不等。
三、服务方面
1.政策咨询渠道:①AI数字人,又快又准,具体可关注“绍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互动”--“AI智能问答”;②可拨打12329咨询热线;③全市53个便民服务网点。
2.线上业务渠道:①“浙里办”;②绍兴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APP。
3.线下业务渠道:全市53个便民服务网点可就近办理,可关注“绍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网点导航”查找离自己最近的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