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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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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日期:2021-12-23    点击次数:

 



各分工会: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评选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若干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凝聚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及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谐作贡献。 

2.坚持定期召开二级双代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3.主动配合和协助本单位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三育人”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4.积极开展“教工小家”建设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5.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校工会报送信息。 

6. 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工会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的好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工会工作热情高,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 

2.组织能力较强,能组织或带领工会会员积极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新意。 

3.参政议政意识较强,能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校、院民主管理,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工作责任心强,能积极支持、配合校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认真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集体 

.有意参评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测评表》进行自评,经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交校工会。 

2.校工会组织召开分工会主席会议,根据申报单位汇报交流情况,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单位。 

(二)先进个人 

1.由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及名额(会员数50人以下的分工会推荐1名,50人及以上的分工会推荐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组织评选和推荐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经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交校工会。 

2.所在分工会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分工会主席自然为先进个人,所在协会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协会会长或秘书长自然为先进个人。青工委、女工委各推荐一名。 

3.校工会审核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相关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于2月28日前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周婷,电话:88341826。 

五、表彰奖励 

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校工会授予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发文表彰奖励。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绍兴文理学院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测评表 

3.绍兴文理学院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绍兴文理学院2020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绍兴文理学院20202021年度教职工协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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