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选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联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浙江省群团改革总体方案》《浙江省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委办公厅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妇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与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市妇联同意,学校拟定于202011月中旬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成立绍兴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以“巾帼建功新时代·勠力同心创绍大”为主线,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团结引领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巾帼力量。

二、大会主要任务和议程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成立绍兴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选举产生绍兴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及主席、副主席。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并审议绍兴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筹备工作报告;二、选举产生绍兴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与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确定正式代表238名,各二级党组织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办法》(附件1)进行民主推选产生。

(一)正式代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修德求真、追求卓越。教师代表在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中建功立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学生代表思想积极上进,在日常学习和实践中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密切联系妇女,积极反映妇女意愿,在妇女中有较高威望和代表性,且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二)代表名额分配和推选要求

1.本次大会拟定正式代表238名。按全校现有女教职工数12%左右的比例选举产生,学生代表按各学院2名左右推选,代表名额分配详见《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2)。

2.正式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要兼顾职务、职称、专业、政治面貌、民族、学生年级等因素,老、中、青代表和学生代表各占一定的比例。

3.女教职工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支部书记、领导干部等先进妇女可优先推荐为妇女代表。学生代表以能够为女性学生服务的学生干部为主。

(三)代表推选程序

1.推选提名。各二级党组织组建妇联筹备工作小组(简称“妇女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代表推选工作。指定一名成员为召集人。各妇女小组综合考虑名额分配方案、构成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等因素,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召集人组织召开本妇女小组全体女教职工和女生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代表初步名单,报二级党组织预审。形成《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附件3)和《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筹备工作小组。

2.资格审核确定。大会筹备工作小组汇总各二级党组织报送的代表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成为正式代表。

四、执委候选人名额与产生办法

绍兴文理学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设委员15(候选人16名、差额1)。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3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文体委员等共11名(含1名学生委员)。

(一)执委候选人条件

1.是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3.热心妇女事业,密切联系服务妇女,在学校妇女群众中有威望和影响力;

4.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执委候选人推选要求

1.执委由女性领导干部、女性党支部书记、女教职工骨干、女学生骨干等热心妇女事业、公益事业,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女性担任。

2.要严格把握条件,注重推荐履职意识强,能切实履行妇联执委的相关职责,承担相关义务,并积极参与推动高校妇女事业发展的优秀妇女。

(三)执委候选人推选程序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执委条件,在充分协商、广泛征求所在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执委会候选人预备人选15人,其中本单位内推荐1-2人,全校范围内外单位推荐13-14人。形成《绍兴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附件5)报筹备工作小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统筹确定16位候选人,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市妇联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执委经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执委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替补或增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大会的领导,保障大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长:沈  

副组长:宣绍龙  高丽娟  孙仕龙

 员:陈    陈洁敏      于响生  刘灵娟  

2.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长:陈  

副组长:钱晓萍  邵剑峰  刘灵娟

 员:周    钟央文  陈佳艺  严许媖  朱秀华

   许经纬  莫洁华  缪春芳    

   寿秀香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召开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代表和执委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2.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代表和执委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推选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推选工作,保证代表和执委候选人整体结构合理,体现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

3.上报材料要求:请各单位于1021日前将附件3-5电子版通过钉钉或QQ发送至周婷,纸质版由党组织书记签字、党组织盖章后报筹备工作小组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周婷,电话:88341826QQ88477982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办法

 

2. 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

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01012

友情链接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E-mail:gonghui@zscas.edu.cn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工会 |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