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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点击次数:

绍学院党委201911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浙教工办〔20197号《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绍学院党委〔201444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

二、推选名额

校“师德标兵”10名,从中推荐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四)主动参与工会组织的志愿服务并有突出表现的。

(五)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322日前 ,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工进行初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工会。

(二)评审。 330日前 ,召开校评审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校“师德标兵”建议人选,并从中择优确定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建议人选。

(三)公示。 43日前 ,将初评结果通过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四)发文与报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由学校发文表彰,同时上报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精心组织好本次评选工作,在推荐、初评、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另附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三)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 322日前 将上述材料送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电子邮箱:gonghui@usx.edu.cn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 年3 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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