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党委〔2019〕1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浙教工办〔2019〕7号《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绍学院党委〔2014〕44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
二、推选名额
校“师德标兵”10名,从中推荐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四)主动参与工会组织的志愿服务并有突出表现的。
(五)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3月
22日前
,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工进行初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工会。
(二)评审。
3月
30日前
,召开校评审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校“师德标兵”建议人选,并从中择优确定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建议人选。
(三)公示。
4月
3日前
,将初评结果通过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四)发文与报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由学校发文表彰,同时上报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精心组织好本次评选工作,在推荐、初评、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另附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三)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
3月
22日前
将上述材料送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电子邮箱:gonghui@usx.edu.cn。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