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学校工会决定开展第二届省、市“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及评选对象
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学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分别参加第二届省、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二、推荐及评选标准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在绍兴文理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各单位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建议人选。
四、推荐及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推荐人选及材料报送
推荐评选工作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各单位民主推荐、公开评选产生推荐对象,并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
4月
10日前
向校工会报送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字体仿宋、四号)。材料包括:简要事迹材料(300字)、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并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onghui@usx.edu.cn。联系人:杜芳琦,联系电话:88341826
(二)推荐及评选
4
月15日
前召开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会议,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人对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作现场口头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经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对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候选人,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学习宣传“最美教师”贯穿于活动始终,营造全校关注、支持、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
附件:第二届省、市“最美教师”候选人申报表
绍兴文理学院工会
2016
年3月29日
附件:
第二届省、市 “最美教师”候选人申报表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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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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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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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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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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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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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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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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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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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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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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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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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
期间
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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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300字以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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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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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工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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