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根据省教育工会七届二次委员会议部署,决定今年开展浙江省首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于第二十五个教师节期间表彰10名省师德标兵和102名省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省师德标兵和省师德先进个人的入选者应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5.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6.市、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师德标兵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一般应是省(部)级劳动模范或省级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三、评选程序
推荐候选人: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本级党组织同意。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除填写《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外,还应撰写上报一份主要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发邮件至gonghui@zscas.edu.cn。
2.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
3.各分工会务必于4月15日前将登记表、材料等报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章旗良 电话:88341826。
附件: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 名 1
单 位 1
浙江省教育工会制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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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获何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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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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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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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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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