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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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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6    点击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有关通知精神和《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绍学院发[2005]162号),校工会决定于学期结束前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确因大病、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进行补助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1.未达到绍兴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人均230元/月)。
2.因重大突发疾病或常年重病开支过大、影响正常生活的教职工。
3.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二、申请程序
困难教职工的补助,原则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点击校工会网站下载),由分工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各分工会要继续关心本部门家庭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向困难教职工送上学校党政的温暖和工会组织的关心。
校 工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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