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绍学院党委[2011]32号关于批转《绍兴文理学院教代会执委会暨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请示》的通知和绍学院党委[2011]33号《绍兴文理学院五届“双代会”筹委会关于召开五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校五届“双代会”代表团组成及团长产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组成:
 第一代表团:  医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图书馆
 第二代表团:  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第三代表团:  元培学院
 第四代表团:  上虞分院、音乐学院、教育学院
 第五代表团:  机关、总务处
 第六代表团:  附属医院
 第七代表团:  数理信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学院
 第八代表团:  法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第九代表团:  工学院、纺织服装学院、产业管理处
 二、团长产生办法:
 1.根据组团的单位数量情况,每个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至三名。
 2.代表团正、副团长应由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担任。正、副团长中至少有一位应是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分工会主席。
 3.由校工会牵头组团单位所属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协商推荐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人选,经广泛征求所在代表团代表意见后确认。
 4.各代表团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五届“双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于12月20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
 5.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人选经筹委会审核,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发文确认。
  
 附:《绍兴文理学院第五届“双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绍兴文理学院五届“双代会”筹委会(代)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绍兴文理学院五届“双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人选情况登记表
  
 
 
 
 | 所属学院、部门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职 称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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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长建议人选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