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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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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学科研骨干暑期疗休养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5    点击次数:

各分工会:

为切实加强教学科研骨干暑期疗休养活动管理,根据当前实际,现就做好教学科研骨干疗休养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疗休养的组织领导。教学科研骨干疗休养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校工会统一协调管理,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院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是疗休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带团外出期间带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带队领导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

二、规范疗休养的安排管理。疗休养期间,学院、部门必须有人留守,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学院、部门组织的疗休养工作方案需报校长办公室和校工会备案。

三、强化疗休养的安全管理。各学院、部门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整个活动期间要对参加疗休养的教学科研骨干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专人做好安全管理;不得出境、出国疗休养;对因没有按制度办事或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开展疗休养的纪律教育。组团疗休养要积极开展纪律教育,要求教学科研骨干遵守团队纪律,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团;要遵纪守法,按规办事。

请各学院、部门于75日前将《绍兴文理学院教学科研骨干疗休养审批备案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校工会,由校工会签署意见后代转校长办公室。

校工会

2013年6月25日

绍兴文理学院教学科研骨干疗休养审批/备案表

单位:

带团领导

电话

出发时间

返回时间

线

(注明时间及地点)

人员名单

承接旅游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是否纳入工会管理疗休养

疗休养责任人意见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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