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水平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助力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3〕9号文件精神,经各分党委、党总支民主推荐,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评选,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决定授予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元培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等6家单位为绍兴文理学院“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屠国平、马海忠、钟莉莉、陈文龙、周建强、尹军霞、张维加、卓光平、祝立英、刘学红、梁超锋、裘斌等12位同志为绍兴文理学院“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在教书育人、管理服务、服务育人、助力共富工作上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广大教职员工以他们为榜样,提标践行,立德树人,勇于担当,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