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党委〔2019〕 号
根据《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的通知》(绍学院党委〔2019〕11号)的文件精神,经各分党委、党总支民主推选,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会议评审、校党委同意,决定授予元培学院周瑾、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叶晓彤、外国语学院任亮娥、纺织服装学院刘越、化学化工学院李建法、艺术学院杨永贤、人文学院卓光平、土木工程学院袁夏炜、马克思主义学院裘斌等九位同志2017-2018年度校级“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校教师要以先进为榜样,爱生敬业,崇尚师德,积极争当“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好教师,为学校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