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党委〔2015〕33号
根据绍学院党委〔2015〕25号《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的通知》精神,经各分党委、党总支民主推选、师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评审、校党委审核同意,决定授予许大平、刘学红、刘毅青、李亦军、竺洁、陆有海、季根忠、梁超峰、董德民、缪春芳等十位同志2013-2014年度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校教师要以先进为榜样,爱生敬业,崇尚师德,大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为学校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