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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0-13    点击次数:

绍学院党委〔201434

为促进三育人活动深入开展,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绍学院党委〔201426号《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各分党委、党总支民主推荐,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评选,校党委审核同意,决定授予医学院、元培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上虞分院、学工部等6家单位为20132014年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瑾、冯光明、令狐文生、严关仁、张宏卫、陈岚、金建生、俞婉君、徐群飞、谢志10位同志为20132014年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广大教职员工以他们为榜样,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神圣使命,为培养高素质人才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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