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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2005-2007年度“师德标兵”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8-11-26    点击次数:
绍学院党委〔2008〕38号
根据绍学院党委〔2008〕29号《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05—2007年度绍兴文理学院“师德标兵”的通知》精神,经各二级学院民主评议推荐、“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组初审、校党委审核同意,决定授予林慧莲、陆仲坚、刘利萍、沈超、王文奎、马明艳、陈三妹、吴庆生、任亮娥、丁贻良、李放等十一位同志2005~2007年度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教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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