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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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分工会信息报送制度

2009年03月09日 10:36  点击:[]

绍学院工会〔2009〕06号
一、信息工作考核范围
  各分工会
二、信息报送的要求
1.坚持“真实、准确、及时、有用”原则,围绕学校大局、工会重要工作以及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掘体现工会工作特色的高质量信息。
2.分工会将信息工作列入工会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分工会主席作为二级分工会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本部门信息工作,并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向工会办公室(邮箱:gonghui@zscas.edu.cn)报送信息。信息员要相对稳定,因工作变动而调整时请及时报校工会办公室备案。
3.分工会每学期至少报送3条信息。
三、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1.经验类:二级分工会的工作动态;二级教代会及“教工小家”建设经验介绍;二级分工会为部门、学院中心工作服务的事例;具有创新、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及工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探讨等。
2.思想动态类:近期教职工思想动态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教职工对国内外及学校重大事件的反应。
3.意见、建议类:学校改革措施或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4.活动类:对校工会重要会议、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二级分工会开展各类活动的信息及照片;二级分工会重要的工作信息。
四、信息工作记分标准及奖励办法
1.凡上报到工会的信息,每条记1分;
2.被工会采用的信息,每条记2—20分,并给予一定奖励,若被省、市媒体采用,工会给予配套奖励。其中,工会网页采用的信息每条2分;《教工通讯》采用的信息每条6分;被《绍兴工运》、《绍兴教育》等市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浙江教工》等省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15分;《中国教工》等全国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20分。若投稿内容同时被不同媒体采用,则按得分高的计算。
3.将各分工会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及所报送信息的得分多少,作为评选两年一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同时,每年评选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绍兴文理学院工会
二○○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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