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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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五届“双代会”筹委会关于做好五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14日 14:25  点击:[]

绍学院工会〔201218

各分工会及各位代表:

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推进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现将提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征集范围

1.有关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促进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7.其它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下述问题不得作为提案:

1.与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令、政策相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事务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5.属于学校无权处理或解决的问题。

二、提案的立案要求

1.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由2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并签名,附议人数不足为无效提案。

2.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案多事”为无效提案;

3.每份提案由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组成,内容要明确,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或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

4.提案必须在提案工作委员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送交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逾期不列为大会提案。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212102013112下午4时。

四、提案的报送

提案人需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五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表格在校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处下载,允许另附页补充,一式两份)交所在分工会,提案要求电脑打印,各分工会于提案征集截止时间前将收集的提案送校工会办公室(南山校区1号楼东侧521)。同时,电子文档发送到gonghui@usx.edu.cn

五、提案的办理

1.提案经校工会分类整理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本文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并将提案立案情况向本次大会的全体代表进行报告。

2.凡属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提案内容分转相关分管的校领导审核,签批后转入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凡不属立案的提案,将作为工作意见或建议分转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3.为提高提案工作的实效,各承办部门要召开部(处)务会议,认真研究讨论,负责抓紧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提案人回复;对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提案,应向提案人做出解释,并向提案工作委员会及时报告提案办理情况,努力做到件件有交代,案案有落实,将代表提案及时转化为工作成果。

4.提案办理过程中,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将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将在下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

六、提案工作的奖励

为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本次提案工作将根据各分工会提交的提案数量和质量及各单位承办落实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评选出不超过提案数15%的“优秀提案奖”,评选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承办奖”,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各分工会要根据本文要求,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发动工作;大会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姿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力求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提案落实工作,发挥提案对学校各项事业的促进作用。

绍兴文理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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