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工会[2013] 07号
各分工会及各位代表: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职工参政议政的一条重要途径。为做好五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征集范围
1.有关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加快创建绍兴大学,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牢固树立育人中心地位,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研实力,促进学科建设,开展研究生教育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模式,推进开放办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有关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生实事工程,改善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7.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下述问题不得作为提案:
1.与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令、政策相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事务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5.属于学校无权处理或解决的问题。
二、提案的立案要求
1.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由2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并签名,附议人数不足为无效提案。
2.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案多事”为无效提案;
3.每份提案由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组成,内容要明确,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或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
4.提案必须在提案工作委员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送交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逾期不列为大会提案。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月10日下午4时。
四、提案的报送
提案人需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五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表格在校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处下载,允许另附页补充,一式两份)交所在分工会,提案要求电脑打印,各分工会于提案征集截止时间前将收集的提案送校工会办公室(南山校区1号楼东侧521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gonghui@usx.edu.cn。
五、提案的办理
1.提案经校工会分类整理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本文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并将提案立案情况向本次大会的全体代表报告。
2.凡属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提案内容分转相关分管的校领导审核,签批后转入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凡不属立案的提案,将作为工作意见或建议分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3.为提高提案工作的实效,各承办部门要召开部(处)务会议,认真研究讨论,负责抓紧办理,并于9月30前将办理情况向提案人回复(格式见附件一);对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提案,应向提案人做出解释,并向提案工作委员会报告提案办理情况,努力做到件件有交代,案案有落实,将代表提案及时转化为工作成果。
4.提案办理过程中,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将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在此过程中出现的承办部门未按时完成提案办理等情况将在下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
六、提案工作的奖励
为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本次提案工作将根据各分工会提交的提案数量和质量及各单位承办落实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评选出不超过提案数15%的“优秀提案奖”,评选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承办奖”,相关提案人及单位根据评选标准(见附件二)按一定比例入围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投票表决产生,并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各分工会要根据本文要求,认真做好提案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姿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力求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提案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对学校各项事业的促进作用。
绍兴文理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
2013年12月5日
附件一:关于校五届四次教代会第 号提案的答复函
附件二:
评选标准
一、优秀提案奖:
1.提案立意切合学校实际;
2.对问题分析客观,有说服力,提出的整改建议合理且操作性强;
3.提案人对承办部门答复结果满意。
二、优秀组织奖:
1.提交一定数量的提案;
2.有一定数量的提案入围优秀提案评选。
三、优秀承办奖:
1.承办提案主动积极,落实提案数量多;
2.提案人对承办部门答复结果满意率高;
3.按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