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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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省第十三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2015年01月16日 08:57  点击:[]

绍学院工会20154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根据省教育工会文件精神和绍市教工〔20151号《关于开展省、市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与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浙江省第十三届(2013-2014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及名额:

学校在职教职工,我校获1个推荐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与《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和谐。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邻里和睦,家庭和美,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各单位民主推荐、公开评选产生推荐对象,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并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校工会,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确定由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绍兴市教育工会。

四、推荐评选要求:

1.评选与推荐原则。评选与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候选人应具备先进性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等条件,推荐人选应以一线优秀教师为主。

2.材料报送。由各分工会负责对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不少于1500字)和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先进个人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请于120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南山校区1号楼东侧521室),并发电子文档至gonghui@usx.edu.cn

校工会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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