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工会〔2015〕4号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根据省教育工会文件精神和绍市教工〔2015〕1号《关于开展省、市“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与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浙江省第十三届(2013-2014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及名额:
学校在职教职工,我校获1个推荐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与《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和谐。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邻里和睦,家庭和美,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各单位民主推荐、公开评选产生推荐对象,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并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校工会,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确定由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绍兴市教育工会。
四、推荐评选要求:
1.评选与推荐原则。评选与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候选人应具备先进性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等条件,推荐人选应以一线优秀教师为主。
2.材料报送。由各分工会负责对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不少于1500字)和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先进个人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请于1月20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南山校区1号楼东侧521室),并发电子文档至gonghui@usx.edu.cn。
校工会
2015年1月15日